蕲春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胃肠镜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蕲春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胃肠镜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胃肠镜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05 月 16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HBJX-2024-008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蕲采计[2024] 0444 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胃肠镜设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胃肠镜设备一台。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绿色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6、本项目特定资格:
6.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均在有效期内;
6.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 5 月 1 日至2024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 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583。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 5 月 11 日0点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16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
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 05 月 16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发布。
6、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号
投诉热线:0713-*******
投诉邮箱:**********@qq.com
7、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京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许女士 联系电话:177*****241
标签: 胃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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