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大道公交场站附近公寓租赁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东环大道公交场站附近公寓租赁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东环大道公交场站附近公寓租赁(二次)
项目编号:241JA*******-01A
项目地址:光明区东环大道公交场站附近
项目概况:因公交场站搬迁至光明区东环大道公交场站,为保障营运生产需要及员工住宿实际需求,在东环大道公交场站附近租赁公寓供员工居住。
公告名称:东环大道公交场站附近公寓租赁(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None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交货期(天):730
交货期说明:租赁期: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内年度租金不递增
招标/采购范围:项目出租房屋须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东环大道公交场站附近,距场站直线距离5公里内的区域的合法房屋,并具备作为员工宿舍用于对外租赁条件。拟租总实用面积(套内面积)350-450㎡,独立房间数量约15间,每间房屋面积(套内面积)25㎡左右(如独立提供的房间面积大于42㎡的,一律按42㎡为结算面积),简单装修。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经营的(或采用租赁形式的物业),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及代理经营的相关合同协议(或租赁合同协议)且合同履约期限需覆盖本项目租赁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经营(租赁)期限、面积、合同盖章页等信息,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承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投标人承诺提供房屋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房屋产权无第三方权属纠纷的承诺函,并承担因权属纠纷带来的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需要投标单位提交“领取文件申请资料”,且“领取文件申请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联系人:范宇航
联系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深圳

标签: 公寓租赁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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