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真寺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募合作伙伴招标公告

关于清真寺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募合作伙伴招标公告

关于清真寺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募合作伙伴招标公告

招标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荣鑫泽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RXZY2024-002

招标项目名称

关于清真寺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募合作伙伴

资金来源

资金由中标企业负责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条件

东胜区清真寺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东胜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批准,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由中标企业负责,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内容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与招标范围

服务期

评标办法

1

RXZY2024-002

服务标段

1、由中标方负责项目全部资金筹措工作,配合土地征收、整理等工作,包括:① 土地征收补偿费;②拆迁安置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地上地下管线迁改费、被拆迁居民的回迁安置或货币补偿费、搬迁费、过渡费、搬迁奖励费等)费用;③项目前期费用包括土地房屋测绘评估、图件资料的测绘、可研、环评、设计等费用;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及土地平整等费用,以及为完善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费用;⑤征收置换土地及新建置换资产相关费用;⑥财务支出;⑦其他费用包括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审计费等其他费用;⑧管理费(土地成本总金额的1.5%)等一切费用。

2、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具体协商项目合作事宜,并按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协助推进项目后续工作及安置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安置工作、本项目中所有安置项目的前期基本建设程序的资料准备及报批工作、本项目安置项目中服务类项目(包括:可研、环评、勘察、设计、监理、监测、检测等)、工程建设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具体工程范围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届时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本项目土地挂牌出让前涉及的前期投入资金及相关费用均由本项目中标人负责筹措,本项目土地挂牌出让前最终投入金额以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金额为准4、土地挂牌出让价格及出让时中标方兜底摘牌事宜

挂牌起始价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房屋运营公司依法依规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不得低于实际征收成本。中标方依法参与项目地块竞买,如挂牌无人参与竞买,中标方兜底摘牌土地。如中标方未竞得土地,房屋运营公司需协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地块完成挂牌出让后五个月内,依法依规将中标方实际投入项目地块的资金及该资金实际使用期间的利息(按照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且不超过土地出让的净收益)全额归还。

清真寺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以东、乌审西街以南、兴蒙建材城以西、109国道转盘以北,整体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00亩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实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需附执业资格或职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2、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本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退休人员担任(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正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

财务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如是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项目组成其他人员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配备工程咨询工程师一名(提供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职称证或岗位证书,投标文件需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所有配备其他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退休人员人数不允许超过配置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地点:伊金霍洛旗工贸大厦B座903室)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 17时30分

售价(元)

500.00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

(2)三证合一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配备其他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7)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宏源时代广场1808室(或另行通知的开标地点)

开标现场要求

1、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但不限于:

(1)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资质证书原件;

(5)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或职称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6)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配备工程咨询工程师一名(提供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职称证或岗位证书,投标文件需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所有配备其他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

(8)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

招 标 人(章):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章):

内蒙古荣鑫泽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尔多斯东胜区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苏军

电 话:

133*****675

电 话:

158*****48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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