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检验监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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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正常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检验监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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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检验监测
标段(包)名称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检验监测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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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4-******-04-01-******

投资项目名称

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检验监测

标段(包)名称

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检验监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高步村、东风村、向阳村、左村村、矮岭村、城康村、白岗村、荷村村、大夫田村、新开村。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资金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2.5.1承担对本工程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由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发包人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地基基础承载力、建筑材料、管材、现场回填压实度、建筑原材料检测;沥青检验与试验、见证取样检测、管道焊缝检测、管道水压试验、管道闭水试验、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下列协调工作费用:
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构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④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
⑤由于设计变更,需要变更检测方法时,若受托人资质范围不能覆盖所需的检测方法,由委托人将不具备相应资质部分的检测工作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受托人应无条件服从。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招标内容


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检验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从发改投批〔2023〕9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5年从化区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检验监测2.2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高步村、东风村、向阳村、左村村、矮岭村、城康村、白岗村、荷村村、大夫田村、新开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修复DN150~DN400污水管约128.19km,其中:DN150污水管约74.55km、DN200污水管约33.04km、DN300污水管约19.75km、DN400污水管约 0.85km;改造设施点6座,总处理规模为155.4m3/d;新建污水提升泵站3座,总规模为 220m3/d;污水处理设施 41 座,总处理规模为1360m3/d。(阶梯推进,分批实施,具体项目以批复文件、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

2.5.1承担对本工程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由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发包人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地基基础承载力、建筑材料、管材、现场回填压实度、建筑原材料检测;沥青检验与试验、见证取样检测、管道焊缝检测、管道水压试验、管道闭水试验、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下列协调工作费用:

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构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④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

⑤由于设计变更,需要变更检测方法时,若受托人资质范围不能覆盖所需的检测方法,由委托人将不具备相应资质部分的检测工作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受托人应无条件服从。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5.2服务周期:从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检测项目完成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工期要求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每宗检测任务需在甲方的检测任务开工指令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检测技术成果。

2.5.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覆盖:市政工程材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6.4近二年(从2022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开标室(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截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开标室(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7.资格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次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次招标失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黎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景园北路9号104、105铺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景园北路9号104、105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7号东建大厦首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8号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投诉电话:02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2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公司的检测管理系统与《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连接,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验收。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我司的中标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

经认真研究 (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及监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交货期)

从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检测项目完成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工期要求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每宗检测任务需在甲方的检测任务开工指令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检测技术成果。

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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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覆盖:市政工程材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6.4近二年(从2022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01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1 15: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1 1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21 15:00:00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景园北路9号104、105铺

招标人联系人

黎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7号东建大厦首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邱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

发布责任人

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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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上网)0430招标公告.pdf

(上网)0430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污水治理 提升工程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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