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3破74号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定受理温州小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公告
2024浙03破74号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定受理温州小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浙03破74号
本院根据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申请于2024年4月19日裁定受理温州小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25日指定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温州小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6月13日前,向温州小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A幢2301室,联系电话:陈云158*****651,谷相泽137*****122)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州小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州小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温州破产法庭第三法庭(南浦路39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温州小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 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标签: 破产清算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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