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公益林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博湖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公益林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博湖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公益林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KNZFCG2024-026
项目名称:博湖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公益林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博湖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公益林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防火预警装备:移动式防火检查站2个;火险防范智能语音提示系统10个;火险防范智能语音提示系统运行费用10个。
(二)防火装备:便携式高扬程森林消防灭火水泵(接力水泵系统)5台;柴油抽水泵2台;移动蓄水池10个;消防水带60卷;野外便携式发电机1台;便携式森林加油器10个;背油桶10个;大口径高倍率超清双筒望远镜5个;油锯5台;割灌机10台;冰面挖坑机5台;全地形四轮消防摩托车2辆;消防快艇1个;检查记录仪2台;对讲机及运行10部;帐篷睡袋20套;组合工具40套;阻燃服40套;冬春棉衣40套;巡护鞋、帽、手套40套。(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清单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疆CA已于2020年9月16日正式上线,投标单位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前期如申领过浙江临时CA,其有效期将截止到11月1日。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投标单位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单位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投标单位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博湖县西游南路166号
联系方式:137*****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州欣凯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圣果路天汇广源2号楼三单元(左侧)上二楼
联系方式:135*****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卫菊
电 话:135*****552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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