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省青田县北山至万阜复建公路工程项目已由浙交复[2005]142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2006年度省基本建设计划。青田县滩坑库区道路复建(康庄)工程指挥部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交通安全设施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青田县井坪至文成黄寮复建公路工程项目路线全长14.318Km,按单车道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路基宽4.5米,路面采用厚20CM的混凝土,宽3.5米。共分1个施工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
第二合同段:K0+000~K14+318长14.318Km,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可于2007年3月19日至3月23日,每天8:30~11:00和15:00~17:3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以及近12个月社保局出具的企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到青田县招投标中心洽购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3月23日上午8:00时,地点: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159号门口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3月23日下午15:00时,地点: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159号1楼会议室。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单 位:青田县招投标中心,地 址:鹤城镇塔山路101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证、或其授权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3万元(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鹤城镇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帐号:****************377303
青田县招投标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季先生 电 话:****-******* ****-*******
邮 编:323900 传 真:****-*******

招标人:青田县滩坑库区道路复建(康庄)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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