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顺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的通知》(南财企指〔2024〕21号)文件精神,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下达我县共计308.95万元,其中,2022年度农客车辆运营补贴资金128.30万元,等级客运站站点运营补贴资金45.45万元;2023年度农客车辆运营补贴资金89.75万元,等级客运站站点运营补贴资金45.45万元。2022—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下达我县共计116.1万元,其中,2022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26.78万元,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16.84万元;2023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41.19万元,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31.29万元。为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下达顺昌县2022年度、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与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注:2022年度下达的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系2021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2023年度下达的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系2022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现将我县2022年度、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奖励资金补贴发放对象及发放金额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顺昌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如无异议,奖励资金将在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联系电话:0599-*******。
附件:顺昌县2022至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顺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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