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第二次

芦溪县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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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JXⅨ-2024-5-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芦溪县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申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
国有资金542.791649万元,招标人为芦溪县弘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采购需求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芦溪县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芦溪县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截至投标被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ccg即.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木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婴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或②),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②输变电工程·输
变电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
以上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7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萍乡市安源区青草冲流万安置小区C5栋3单元2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萍乡市安源区青草冲流万安置小区C5栋3单元201室
七、其他
1、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及报名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发至2905801160qq.com邮箱中。
2、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芦溪县弘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王家坊路人才大厦1号楼5楼
联系人:李金玉
电话:19079986620
电子邮件:2515390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背草冲流万安置小区C5栋3单元201室
联系人:易斌
电话:15707996414
电子邮件:29058011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标签: 新能源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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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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