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18:27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 11:00 | ||
预算金额 | ¥1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30号翼龙国际大酒店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丽、吴文文 0991-*******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附件.docx |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2024-JKDWLL-G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项目联系电话:09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丽、吴文文 0991-*******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30号翼龙国际大酒店二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2024-JKDWLL-G1001 招标代理编号: XJTQ-2024-2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库尔勒市:人行道改扩建167平方米,新建铁艺栏杆拆除238米,门卫室窗户跟换57平方米,宿舍楼卫生间改造,车场120平方米、油封车间地坪整治500平方米,屋面防水整修3000平方米,围墙外防洪渠改造57立方米等施工内容,具体规模和标准参看工程量清单;
乌鲁木齐市:室外地坪硬化1440平方米,库房墙体维修1030平方米,车库更换大门及整修,地面整修355.2平方米等施工内容,具体规模和标准参看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和乌鲁木齐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工期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 60日历日 |
2.4计划工期:60日历日,计划进场开工日期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2.5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承接该标段建设内容,具体规模和标准参看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须满足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投标人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4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疆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2024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投标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疆外企业以上人员且均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否则不予认可。
3.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至2024年5月1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3.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报名阶段上传至指定邮箱):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6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4)企业资质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7)疆外企业进疆备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并以单位全称命名后上传,潜在投标人须等待确认,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流程。
5.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30号翼龙国际大酒店二层。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者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
②若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即2024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备注:工作人员将进行现场联网核查,请提前在手机中下载APP或者小程序,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纸质文件不一致,将不予接收文件。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3.4本公告6.2规定的情形。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零星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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