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需求抽样调查工作的征集公告

关于开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需求抽样调查工作的征集公告

按照山西省、太原市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解符合条件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决定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抽样调查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抽样调查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工作从2024年4月30日开始,截止到2024年5月20日结束。

二、抽样调查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范围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薪收入群体。

(二)调查条件

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认购,保障对象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1)保障对象需具有太原市城区(六城区及综改区)的常住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或持有太原市城区(六城区及综改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保障对象未在太原市拥有产权住房(含住宅、公寓、商业、办公等房屋),且未享受过(或已腾退)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调查方式

此次抽样调查工作采取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通过微信小程序填写提交)。5月20日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职工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参与调查,登记信息。

咨询人:高浩冉,电话:150*****000

冯城伟,电话:184*****216

附件:图片1.jpg

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2024年4月30


标签: 征集公告 抽样调查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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