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纪实画册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纪实画册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采用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纪实画册设计制作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纪实画册设计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NMW-ZCFG2403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标的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内蒙古达尔恒教育出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宣传月照片拍摄及收集、文案编写、版面设计、印刷制作,且具有委托代理出版能力。

*****.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 :30-5:3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306室)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资料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竞标人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获取响应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一份,标准A4纸)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谈判文件售价

本次谈判文件的售价为*****.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3时。

2.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306室。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3时。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306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画册设计 制作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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