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官阳镇、抱龙镇、平河乡等卫生院业务用房地灾后恢复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巫山县官阳镇、抱龙镇、平河乡等卫生院业务用房地灾后恢复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官阳镇、抱龙镇、平河乡等卫生院业务用房地灾后恢复整治工程 已由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山发改审【2023】2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山县官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国债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巫山县官阳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巫山县官阳镇、抱龙镇、平河乡、竹贤乡、金坪乡、三溪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维修整治业务用房*****m2,其中官阳卫生院2023m2、抱龙卫生院2580m2、平河卫生院1500m2、竹贤卫生院1030m2、金坪卫生院1300m2、三溪卫生院1800m2;恢复整治受损室外院坝900m2并完善室外给排水、电力管网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26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山县官阳镇中心卫生院 | 代理机构: | 众合广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杨波 | 联系人: | 黄驰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351 | 联系电话: | 151*****13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巫山县官阳镇、抱龙镇、平河乡等卫生院业务用房地灾后恢复整治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 |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巫山支行 |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 |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 |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山支行 |
标签: 、平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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