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招标邀请函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以下简称投标商)参加。 现定于2016年06月15日在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进行招标答疑,届时请招标商授权代表出席正式答疑,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联系人通知为准。欢迎各投标商来我集团参加投标:一、招标答疑准备1、招标答疑前,投标商应首先填写《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供应商自评表》提交至商务联系人邮箱(袁工:yuanlin@iliqun.com),获取参加招标答疑资格,合格的投标商可获《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业务需求建议书》。厂家领取《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业务需求建议书》前请先到财务部交取200元资料费(资料费概不退还)。凭收据到信息技术部领取《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业务需求建议书》。2、招标答疑时,投标商需带《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供应商自评表》(加盖公章),密封后提交至商务联系人处;投标商需保障提交的《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供应商自评表》信息真实,若存在虚假、夸大、错误内容的信息将导致投标资格被取消。3、招标答疑时间:2016年06月15日上午9:004、招标答疑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 6楼会议室 联系人:袁工 ****-********二、招标文件领取信息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06月08日之后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楼信息技术部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联系人: 袁工 ****-********3、投标保证金:150000元 投标保证金需保证于2016年6月20日前到账,招标方为投标单位开具收据,投标方方有资格参加投标(请投标方及时向五楼财务部索要收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中标单位于签合同后返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单位将在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后返还(不计利息)。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a) 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b)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c) 投标人向评审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d) 投标方拒绝按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方清单要求修正标价;e) 投标方中标之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f) 投标方在开标后30 天内撤回投标;g) 投标方中标之后未与招标方协商一致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h) 投标方提供的样品需符合招标方要求,不得存在隐蔽瑕疵,中标后招标方发现中标单位样品存在隐蔽瑕疵,不符合招标方要求,中标单位拒绝按招标方要求更换合格的产品。i)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方要求的行为。4.退投标保证金流程:根据我公司规定退投标保证金需提供以下资料:a.我公司给贵公司开具的收到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b.需贵公司开具收据原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c.贵公司电汇账户信息原件,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利群集团信息技术部 董工联系方式:****-********5、注意事项:本次招标邀请截标时间为2016年06月20日17:30,投标商需在此时间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三、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1、解决方案供应商请在招标邀请结束后30个工作日完成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作,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公司,同时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税务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投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情况简介业绩证明文件(2013-2016年业绩)资质证明文件(2)针对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解决方案的详细阐述与论证,包括建设目标理解、详细方案及实现后场景描述;(3) 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的总体报价的报价单(含分项报价、培训及售后等所有总报价);(4) 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系统的硬件部分及部署方案请给予建议及价格参考(5) 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团队情况及实施计划;(6)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2、开标时需缴纳书面方案并提供方案讲解(约1小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联系人通知为准。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须在2016年6月20日下午14:00-17:00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李工(崂山路76号德泰大酒店5楼),送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我公司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材料费收据,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请参考第二部分第三项。 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德泰酒店六楼会议室。4.报价要求 报价单中报价需包含招标内容中的所有费用,本地化支持及培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5.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一并装入牛皮信封内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代表章,投标单位需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包含报价清单等,以U盘或光盘等形式秘封于投标文件内),不提供电子版文件的按废标处理。标书一正五副,概不退还。四、招标方银行账户信息:收 款 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电话: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 开户行帐号: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台东支行****************292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20%定金;项目试运行结束并正常运行,提供源代码并进行相关知识转移,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25%;项目正常运行,所有门店完成上线,且正常运行6个月后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40%;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电 话:总裁办:0532- ******** 李工信息技术部:****-******** 袁工便利公司: ****-******** 刘处长传 真:****-********邮 编:266102 第二部分:投标商须知1、概述1.1本项目项目业主: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项目名称: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建设项目1.2本次邀请投标商,均是该项目的潜在提供方案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商。1.3此次招标范围请详见系统需求说明书(包含在招标文件中)。2、投标商资格2.1 投标商必须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2 投标商提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投标商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的编制、寄(送)标书的费用、差旅费等。4、投标价格单位4.1 以人民币作为报价、结算货币。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1 解决方案文档电子介质、系统报价表和投标商自评汇总表应单独密封递交。其他文件一起密封。5.2 信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6、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6.2 买方拒绝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7.1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7.2 投标商不得在截止之日后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买方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无效的投标8.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8.2 投标文件或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递交;8.3 未提供授权委托书;8.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和签字;8.5 公开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仪式或投标问题的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工作组将此视作投标者自动弃权。8.6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9、投标文件的澄清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买方有权要求投标商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9.2澄清的书面资料必须经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与投标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10、保密原则10.1 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10.2 投标商以任何办法去影响买方进行投标评议或授予合同工作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废除。10.3 投标商应对买方提供的需求建议书、联系方式、基于解决方案调研所提供的买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透露。如有投标商因泄漏买方企业信息情况发生,买方有权废除投标方参与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11、中标通知11.1 招标文件有效期满前,买方将电话书面通知中标商其投标被接受。11.2 在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买方将通知落选的投标商其投标未被接受,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第三部分:项目需求1.请参看《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体系业务需求建议书》。2.关于该项目的系统软件部分,请提供相关系统源代码及相关说明文档和培训,以便后期进行二次维护开发。第四部分 开标及评标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2、定标准则(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不进行二次报价,不承诺低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2)招标方将于开标后十五日通知中标单位。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第五部分 附件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利群集团便利店管理系统供应商自评表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为保证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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