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403破2号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川0403破2号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9月27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04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航威能源有限公司对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翰通焦化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0月31日作出(2023)川0403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验证债务人重整可行性,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充分发挥债务人资产的营运价值,提高债权人清偿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翰通焦化公司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翰通焦化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截至破产受理日,翰通焦化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陈翰 |
注册资本 | 5500万元人民币 |
登记机关 |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立日期 | 2002年6月25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营业期限 | 2002年6月25日至2052年6月24日 |
注册地址 |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 |
经营范围 | 销售:焦炭、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煤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东情况
1.发起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
发起股东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杨可蓉 | 450 | 30% |
陈翰 | 600 | 40% |
陈通贵 | 450 | 30% |
合计 | 1500 | 100% |
2.现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陈翰 | 3850 | 70% |
黄光翠 | 825 | 15% |
成都润元商贸有限公司 | 825 | 15% |
合计 | 5500 | 100% |
目前上述股权均被设立质押且被司法机关冻结。
(三)债务人现状
翰通焦化公司作为焦炭生产型企业,其年产100万吨焦炭技术改造项目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14年底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而停工。
2019年,翰通焦化公司与攀枝花建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由攀枝花建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对厂区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以及焦炉预热后,在2021年2月以50万吨焦炭生产规模进行了试运行,后因环保问题被责令关停。2022年3月,江苏伟天化工集团拟续建翰通焦化公司年产100万吨焦炭项目,并综合利用焦化厂建成后所产生焦炉煤气生产轻量化镁基材料系列产品。江苏伟天化工集团入场后对厂区进行了部分改造及拆除,2023年7月,因财务问题,江苏伟天化工集团撤离项目人员,厂区再次停工停产至今。
(四)核心资产情况1.土地
截至破产受理日,翰通焦化公司名下共计3宗土地,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宗地代码 | 不动产权证号 | 宗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用途起止年限 |
1 | GB***** | 2011-***** | ******.28 | 工业用地 | 2011.3.23至 2061.3.22 |
2 | GB***** | 2003-***** | *****.01 | 工业用地 | 2002.12.3至2052.12.29 |
3 | GB***** | 2002-***** | *****.94 | 工业用地 | 2002.8.6至 2052.8.5 |
权利限制情况:上述土地均已被抵押给第三人,且土地上存在有人民法院保全查封。
2.房屋建筑物
根据债务人账面记载,其名下有办公楼、职工宿舍、配电房、蓄水池、配煤仓、技术室等厂区房屋建筑物共计169项,账面价值合计542,004,756.31元,但均未办理竣工验收及不动产权证。经管理人与资产评估机构现场盘点,上述房屋建筑物中部分已被拆除,未见实物,实际清点数为119项。
3.机器设备
根据债务人账面记载,债务人名下有微机称重汽车衡、滤油机、洗煤机、蒸馏设备、焦炉设备等机器设备共计88项,账面价值合计65,015,129.76元。经管理人与评估机构现场盘点,发现部分机器设备无实物,实际盘得机器设备56项。
权利限制情况:上述机械设备中部分已被抵押给第三人。
经管理人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翰通焦化公司上述实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清算价值合计为18,897.90万元,翰通焦化公司名下100万吨焦炭生产资质暂定清算价值为2,040万元。
翰通焦化公司资产情况最终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五)主要负债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收到66户债权人申报的 73笔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2,409,688,039.15元。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债权49户76笔,确认债权金额1,150,277,969.66元(本金571,233,353.74元,利息及其他579,044,615.92元)。其中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3户5笔,债权金额44,463,221.47元;有财产担保债权4户4笔,债权金额481,076,114.23元(本金355,054,835.60元,利息及其他149,297,178.63元);税款债权1户1笔,债权金额21,806,776.00元;普通债权43户51笔,债权金额463,235,246.18(本金149,908,520.67元,利息及其他290,050,825.51);普通债权劣后清偿14户15笔,确认债权金额139,696,611.78元。不予确认债权9户9笔,申报金额139,340,892.64元。另有9户10笔债权仍在审查过程中,债权申报金额为1,029,266,658.11元。(注:上述债权在审查过程中因债权性质不同进行了分类,故审查后存在一户多笔的情况)
特别说明:翰通焦化公司债权情况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准。二、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参选投资人平等适用。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尽职调查时间、缴纳投资保证金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等。
(三)管理人提供的所有翰通焦化公司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参选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更进一步了解翰通焦化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
(四)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各参选投资人应谨慎判断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参选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公告发布之时,翰通焦化公司尚未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翰通焦化公司能否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存在不确定性。若人民法院不予裁定翰通焦化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本次招募作废;若人民法院裁定翰通焦化公司破产重整的,管理人不再另外组织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本次招募确定的中选投资人即为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未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后续将无法再参与翰通焦化公司破产重整投资。
(六)翰通焦化公司是否转入重整程序尚未确定,本公告不代表管理人承诺或保证翰通焦化公司后续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七)因焦化项目涉及攀枝花市西区产业调整规划,因此本次投资涉及的相关政策条件及行政许可等,应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向西区政府相关部门确认。
(八)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有投资履约资金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实质性运营企业。联合体中须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六)管理人根据破产工作需要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意向投资人享有的权利1. 意向投资人有权受管理人委托与债权人进行谈判;
2. 意向投资人有权受管理人委托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沟通;
3. 意向投资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4. 如本轮招募仅一家适格主体报名,在翰通焦化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本轮招募选定的投资人将直接确定为本案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其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二)意向投资人承担的义务1. 按照管理人要求,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梳理调查情况并出具调查报告;
2. 按照管理人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3. 在本招募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对自管理人处取得或自行调取的有关翰通焦化公司的全部资料、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不当使用或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任何有关翰通焦化公司的资料、信息等,给翰通焦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由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意向投资人在开展工作期间,应当按照专业机构从事同类型工作所要求的专业标准和规范履行职责;
5. 意向投资人在开展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
6. 意向投资人开展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管理人的指导和法院的监督;
7. 其他法院、管理人认为基于翰通焦化公司破产程序的需要应当由意向投资人承担的义务。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1. 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原则上应于2024年6月5日12:00前至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或以邮寄至报名地点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肆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pzhhtjhglr@faxianlaw.com。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杨律师,夏律师
(3)联系电话:186*****237,151*****258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范本见附件);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履约能力证明,如资产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意向投资人参与翰通焦化公司招募的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在意向投资人报名时,自动转化为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报名保证金是否到账);
户名: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西区支行
账号:121*****0254
(二)初步筛选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管理人将通过意向投资人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在3日内通知补正。尽职调查的期限不因材料补正而延长。
(三)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前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内容补充说明,或需查阅翰通焦化公司的债权申报、财务审计和评估报告等明细资料的,或者需要对翰通焦化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管理人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和《保证金承诺函》(范本见附件),并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在成功报名后自动转化为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在收到上述文书和尽调保证金后予以配合。
如意向投资人未进行尽调,但仍愿参与翰通焦化公司投资的,可继续按后续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视为该意向投资人同意按翰通焦化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四)关于尽调\报名保证金的退还意向投资人已缴纳尽调保证金,但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意向投资人放弃报名,管理人将停止配合该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并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尽调保证金(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报名后未按要求提交投资方案或未按期缴纳正式投资保证金的,或在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前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或有其他行为对翰通焦化公司造成损害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资格。因尽调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工作方案和初步投资方案报名人收到管理人初步筛选通过的通知后,于10日内提供投资方案,包括投资的工作方案(投资团队、工作内容、工作思路、工作步骤等)和投资方案(包括投资对价、投资支付方式和来源、债权清偿计划、职工安置计划、项目的运营计划等)。
其中,投资对价不应低于资产的评估清算价值,且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财产分配后,普通债权应当有一定的清偿率。
(五)遴选评审1.管理人将在提交投资方案期限届满后3日内,对成功报名且投资方案等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并遴选确定中选投资人。若符合全部条件且参加遴选的意向投资人仅有1位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成为中选投资人;若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为2位以上的,则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为遴选依据,投资方案更优者为拟中选投资人,次优者为备选投资人。
2.评审结束后,管理人将向中选投资人发送《中选通知书》并发布公告。
3.当中选投资人不履行或丧失履行投资行为的能力时,管理人有权确定备选投资人成为中选投资人。
(六)投资协议的签订管理人确定中选投资人后,中选投资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前述投资协议应按照管理人确定的条款及投资方案的内容签订,条款内容原则上不接受中选投资人的调整。
若翰通焦化公司转为重整程序后,投资人自动变更为重整投资人,该协议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并将按照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内容制订翰通焦化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翰通焦化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积极参与翰通焦化公司投资!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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