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墙体粉刷及车场搭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01第1包
某单位墙体粉刷及车场搭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01第1包
某单位墙体粉刷及车场搭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墙体粉刷及车场搭建工程项目:2024-JWLNYY-G1006(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根据单位环境建设需要,拟对本单位现有墙面进行真石漆粉刷,面积一万二千余平米,另有约五千平墙面粉刷涂料;新建钢结构门式钢架车库,外部砌砖200毫米,保温50mm,墙面真石漆材质,车库内做地坪漆,占地约360平米,高约6米;对车库周边地面铺设沥青,占地约600平米。
2.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3本项目预算为*******.25元,招标控制价*******.25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车库建筑、装饰及钢结构工程、车库水暖工程、车库电气工程、路面工程、墙面粉刷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黑名单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5.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6.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
3.8.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发售地点:邮箱领取 zkgslngs@163.com
6.3.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C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E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F企业资质证书;G安全生产许可证;H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会在收到标书款后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135*****015。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kgslngs@163.com。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9.现场踏勘
9.1.踏勘集合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
9.2.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9.3.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先生159*****860
9.4.踏勘说明:本次踏勘采取自愿参加原则,踏勘仅进行一次。
9.5.踏勘现场提供的材料:踏勘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身份证原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邮 编:******
联 系 人:李雪、黄波
电 话:135*****015
传 真:024-********-305
电子邮件:zkgslngs@163.com
开户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124*****411040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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