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京01破44号关于人和易行评估机构选聘与费用支付事宜的说明函
2023京01破44号关于人和易行评估机构选聘与费用支付事宜的说明函
关于人和易行科技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选聘与
费用支付事宜的说明函
致:参选人(或简称“贵司”)
2024年4月18日,北京人和易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北京人和易行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鉴于前述公告相关内容的变动,管理人特对人和易行本次需进行评估的资产(“涉案资产”)及后续评估费用支付情况作以下澄清与补充说明:
一、投标截止时间变动
1、参选人应最迟于2024年5月10日18:00前提交正式参选文件;
2、参选文件应递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递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
3、参选文件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魏瑾华 联系电话:158*****667
周彤彤 联系电话:131*****122
电子邮箱:rhyx.list@zlwd.com
二、评估费用支付风险
2020年4月20日,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甲方)(下称“亦庄担保公司”)及人和易行公司(乙方)、北京人和车合汽车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丙方)(下称“人和车合公司”)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综合授信)》(下称“《抵押合同》”),人和易行公司以其拥有所有权的涉案资产向亦庄担保公司对人和车合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合同》载明亦庄担保公司对人和易行公司名下存放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双树南村甲8号、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环普国际产业园B06号厂房1号单元仓库内的现有及将有的汽车配件(本文简称“涉案资产”)享有抵押权利,抵押物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故涉案资产之上存在亦庄担保公司所享有的抵押权,以及因抵押物存放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用这一普通债权。2023年3月30日,亦庄担保公司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表进行债权申报。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及《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即评估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仓储保管费用,应自涉案资产评估、拍卖所得价款中支付,且前述费用优先于担保债权的清偿。故如涉案资产经过评估后拍卖所得价款,在支付仓储保管费用后无法覆盖评估费用,则贵司评估费用则将面临不能完全清偿或无法清偿的风险。
除却上述内容,其他关于人和易行公司选聘评估机构事宜均以管理人发出的《北京人和易行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
北京人和易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