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招标公告
2016年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招标公告
阿图什市2016年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图什市2016年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已由新农初20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自治区财政资金、自治区林业发展基金、县(市)配套、农民和合作社自筹,招标人为阿图什市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彩钢厂房组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培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图什市2016年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2.2 建设地址:阿图什市
2.3项目实施前的道路、场地、地坪、基础、电力等基础设施由各县负责完成,(注:冷藏库的场地、地坪等基础工程与库体一同招标。)
2.4 此项目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在阿图什市对烘干房1#—47#房建设;第二标段:在阿图什市对烘干房48#—94#房建设;第三标段:在阿图什市对50吨组装式冷藏库1#—24#房建设;第四标段:在阿图什市对50吨组装式冷藏库25#—48#房建设。
2.5冷藏库技术参数:一栋冷藏库50吨,库内净容积≥300m3,外形尺寸(长×宽×高)10.560m×7.680m×4.200m,冷藏库招标范围:基础工程与库体、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培训。
2.6热风烘干房技术参数:一座热风烘干房3吨,烘干室容积≥50m3,烘干室内部尺寸5m×4m×2.5m。热风烘干房招标范围:彩钢厂房组装、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培训。
2.7:冷藏库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31日,共计日历日68天;热风烘干房计划工期:2016年6月25日,竣工日期2016年7月31日,共计日历日37天。(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生产、配套、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制造商及经销代理商,且热风烘干房、冷藏库产品必须取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且同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企局和农机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资质审查意见书》。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企局和农机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资质审查意见书》,(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 年6月9日至2016年6月13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图什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恰驻克州干休所2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薛玉瑶 电话:158*****665
标签: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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