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围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群力围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顺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79亿元,工期:60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包括西海、桃村、碧江、都宁及坤洲等五个片区污水管网和北滘镇东辅道排水改造,共铺设管道约35387.70米,构筑检查井1242座,安装拍门88套,其中:采用放坡开挖方式铺设管道约15672.59米,采用支护开挖铺设管道约8312.41米,采用顶管方式铺设管道约11402.70米,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1350 m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企业资质。

3.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5投标人必须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入库单位。

3.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包括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且没有被锁定。

3.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7.4需提供近1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1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

3.7.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8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9 其他要求

3.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 资格审查及投标人选取办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9日至 2016 年6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 14:00-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凭报名回执、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招标文件发售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顺德农行大良支行,帐户名称:董洁卿,帐号:44-***************

7. 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0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00元。

7.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4日上午9:30 ,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珠江商报、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顺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

传 真:****-******** 邮 编:52830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4楼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

2016年6月8日


附件1:评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顺德 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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