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EPC总承包郧阳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郧阳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EPC总承包郧阳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3〕131号及十发改审批〔2023〕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林业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林业管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 建设规模:郧阳区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生物阻隔系统建设及郧阳区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等内容的实施 。其中郧阳区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生物阻隔系统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29条,长度61.18公里,宽度平均30米,面积2857.8亩;郧阳区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应急道路建设四级防火道路73.32公里,其中国有林场新建73.32公里 。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郧阳区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生物阻隔系统建设及郧阳区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等内容的实施 。其中郧阳区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生物阻隔系统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29条,长度61.18公里,宽度平均30米,面积2857.8亩;郧阳区环丹江库区重点火险区应急道路建设四级防火道路73.32公里,其中国有林场新建73.32公里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30 合同估算价:3182.96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具有有效的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2)人员要求:①拟任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班子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近5年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林业或绿化和道路的工程施工业绩(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有效网址,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上述业绩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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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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