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红海滩翅碱蓬种植与底质改良、取水井生态恢复工程

兴城市红海滩翅碱蓬种植与底质改良、取水井生态恢复工程

招标代码:********060311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兴城市红海滩翅碱蓬种植与底质改良、取水井生态恢复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单位。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兴城市2.2招标内容:潮沟开挖,滩面高程改造与底质改良,翅碱蓬种植,营养剂包埋,沙蚕放流,取水井生态恢复等2.3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翅碱蓬种植与底质改良二标段:取水井生态恢复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一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此次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地区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4)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关业绩,提供近3年内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业绩合同原件;(5)投标单位所使用的包埋缓释产品应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同类包埋缓释产品的技术或技术支持授权(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6)投标单位需有相关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原件);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08日至2016年 06月1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20万元,二标段5万元;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一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二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安全考核B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6)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7)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2、所有标段的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各标段要求的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20-2E)进行资格审查。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地 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81号联 系 人: 裴玉峰电 话: ****-*******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联 系 人: 娄向生电 话: 151*****115

2015年06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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