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MX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17.19 万元,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采取挡土墙、截排水沟、削坡等工程措施对 10 处排危除险项目进行治理,
消除隐患。共修建挡土墙 100m,修建截排水沟 1991m,削坡 141221.52m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地质灾害防治
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若本次投标人提供的公司资质及人员资质为
水利水电专业,则须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否则无需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平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
上(注:须符合 2016 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相关规定)或者具备
[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执业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
标予以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
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1 号机位
七、其他
该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971-2737183
电子邮件:114257532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 22 号
联 系 人: 曹女士
电 话: 0971-6310777
电子邮件: qhm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