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晋0723破1号关于和顺县中顺热力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晋0723破1号关于和顺县中顺热力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和顺县中顺热力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和顺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4日作出(2023)晋072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和顺县中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公司”“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4月24日作出(2023)晋0723破申4号《决定书》,指定中顺公司清算组担任中顺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中顺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重整程序,现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本案审计、评估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顺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1日,注册资本6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兆礼,公司注册地址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义兴镇凤台村,经营范围包括: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热维修服务、水煤浆及煤粉的生产及销售、蒸汽生产及销售、管道维修维护、水煤浆技术推广及技术咨询、供热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顺公司为 “和顺县水煤浆集中供热改造PPP项目”而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成立后便投资开展了和顺县集中供热改造PPP项目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17亿元,占地81.49亩,建筑面积约2.33万平方米。新建水煤浆锅炉2台、换热站首站1座及配套系统,对原有热源厂热水锅炉及燃料、烟风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新建水煤浆制备系统,建设配套的汽水换热站。规划供热面积320万平方米,中长期供热面积可增至500万平方米,满足县城集中供热全覆盖。
该项目原定于2018年10月15日建成供热,但由于种种问题未能按期供暖.因多起合同纠纷债务未能清偿,债权人向和顺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24年4月24日,和顺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和顺县中顺热力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二、资格条件
1、报名机构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具有供热项目/PPP项目/破产项目审计、评估经验;
2、报名机构指定的审计、评估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3、报名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不得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4、报名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业务熟练、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且无不良反映。
三、审计、评估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
1、对中顺公司重整基准日全部资产、负债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
2、单独或在专项审计报告中,对下列事项明确发表意见及审计结论:
(1)债务人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
(2)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从债务人处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
(4)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行为;
(5)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个别清偿行为;
(6)就债务人自成立以来的资金流向和经济活动进行核查,说明中顺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担保情况,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关联交易、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7)债务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核查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况;
3、配合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并协助管理人完成债权审查工作;
4、配合管理人进行纳税申报;
5、整理、归集中顺公司的原始财务凭证;
6、配合管理人完成财产状况调查工作;
7、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催收工作;
8、列席债权人会议,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就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的提问发表意见;
9、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根据中顺热力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机构
1、对中顺热力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准确评估各项资产的市场价值及快速变现情况下的清算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2、对中顺热力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对中顺热力担保财产进行单独评估并出具担保财产评估结果,列明各项担保财产的评估价值;
4、根据中顺热力重整工作的需要,参加债权人会议,接受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等对于评估工作的询问,对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的质疑出具专项说明;
5、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根据中顺热力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费用支付
(一)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费用的支付:无预付款,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三)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材料提交
报名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向管理人邮箱发送报名盖章的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邮寄 (一式伍份)。
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等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报价;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8)如法院或管理人对审计、评估机构提出的合理要求,审计、评估机构不作调整或拒绝调整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9)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六、报名方式
管理人邮箱:guanlirenzs@126.com
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义兴镇北内环路星河壹区4号楼
联系电话:178*****995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10日17点止,参选机构应先将盖章扫描的报名参选文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向管理人邮寄(一式伍份),管理人收到邮寄的报名材料视为有效报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受山西省和顺县人民法院及债权人监督;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综合评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评选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和顺县中顺热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和顺县中顺热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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