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五一、大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边中型灌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永春县五一、大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边中型灌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永春县五一、大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边中型灌区)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永春县五一、大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边中型灌区)施工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第1章 投标邀请书
致: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亿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五一、大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边中型灌区)已由泉州市水利局以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永春县五一、大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边中型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泉水水〔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造价********元。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说明;
2.2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及自筹,已落实;
2.5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6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7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具有有效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注册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
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三楼);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还应随带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最高控制价:22.4478万元。该监理费中已包括了平行试验检测费及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若因施工工期延长、施工标段施工时间不一致或其他原因引起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但不另行增加监理服务费。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地 址:永春县
联 系 人:苏令松
电 话:059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四楼
联 系 人:黄俊华
电 话:0595-********
监督单位:永春县水利局
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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