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立镁互联网协同制造应用示范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立镁互联网协同制造应用示范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招投标办备字 (2024) 086号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立镁互联网协同制造应用示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立镁互联网协同制造应用示范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部

1.3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立镁互联网协同制造应用示范项目为青海5G+盐湖产业创新应用联合实验室(青海省科技厅关于批准成立青海5G+盐湖产业创新应用联合实验室(青科发政【2021】38号))科研类项目,为充分利用实验室科技资源,加强科研合作,通过运用5G新技术助力安徽特立镁公司生产效率提升,需委托第三方对安徽特立镁开展互联网协同制造业务服务。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二)“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使用功能一致性或技术实现路径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条款规定,拟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立镁互联网协同制造应用示范项目以非招标直接采购方式与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1.8拟采购价:1295万元。

1.9公示期:3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立镁互联网协同制造应用示范项目。

2.2履约期限:一年

2.3交货地点:安徽盐湖特立镁新材料有限公司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7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联系电话:0979-*******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部

通讯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联系电话:0979-*******

标签: 互联网 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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