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市级整体数据审核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廊坊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市级整体数据审核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按照国家、省土壤三普办有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质量控制,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准确,支撑后期成果形成,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计划安排市级资金13.5万元,对廊坊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市级整体数据审核项目询价招标,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市级整体数据审核。
一、工作内容:
审核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以确保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形成提供科学依据。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结束。
三、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投标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提供承诺函);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审核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质:由科研、教学和推广领域多年从事土肥工作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负责;要参加国家或省级层面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数据审核方法及工作要求。
审核人员提供土壤学专业(含土壤农化、农业资源环境、土壤与植物营养、地质相关等专业)背景的毕业证复印件;或具备省级(含)以上土壤普查办外业、内业的培训合格证书;或土壤学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2)数量:审核责任专家至少2名。
(3)能力:熟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和《土壤普查内业检测培训教材》;熟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用户手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版本更新介绍》、《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质量控制系统用户手册》及系统操作界面。
四、付款方式、服务等要求 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合同的全部金额,收取中标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符合国家相关数据审核标准后退还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服务响应:审核人员对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进行审核,随时服务响应,审核人员应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五、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的数据审核标准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8日。
2.申报地点:廊坊市祥云北道5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820,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3.联系人:吴泳泽、高亚静
电 话:0316-*******
邮 箱:lfstfz@126.com

标签: 级整体数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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