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汨罗双凤猪场除臭招标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汨罗双凤猪场除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汨罗双凤猪场除臭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汨罗双凤猪场除臭项目。
2.项目地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项目概况:汨罗双凤猪场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是6000头楼房母猪场,6层楼,第一层为保育及后备,2-6层为每层1200头母猪的配怀及分娩。猪场已安装45公分除臭湿帘。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现有除臭空间内增加一道次氯酸喷雾除臭系统,提高除臭效率,减少臭气对周边影响。工艺包括水净化、次氯酸发生系统、输送部分、喷雾系统及过滤网系统等五大部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工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7.质保要求:7.1整套系统质保2年,电解槽质保5年,厂家在保质期内每年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2次以上保养;
7.2在质保期内设备如果发生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渗漏、腐蚀、故障或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至能正常使用,并承诺终身提供维护;
7.3质保期规定:自该成套设备通过竣工验收达标之日起2年。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4、投标人不存在经营异常或者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处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账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行号:313*****4018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和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qq.com,工作人员将发送付款二维码至投标人邮箱,付款完毕后将付款截图发送至********@qq.com,工作人员核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2.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证件及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盖公章)。未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址: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十二楼);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招标网》(http://www.hn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步发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20楼
联系人:杨勇
电 话:0731-********-5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电话:0731-********
联系人:李伟 欧阳晖
标签: 汨罗双凤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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