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2024年珠海市文化馆业务人员创作扶持》招标公告

文化馆《2024年珠海市文化馆业务人员创作扶持》招标公告




珠海市文化馆(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将“《2024年珠海市文化馆业务人员创作扶持》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珠海市文化馆业务人员创作扶持》项目

招标单位:珠海市文化馆

招标内容:此项目旨在为繁荣我市群众文艺发展,进一步加强我馆群众文艺创作队伍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文艺创作氛围,不断激发我馆业务人员创作热情,提升创作水平,精进创作业务,引领创作方向,努力打造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群文原创作品,精准对接2024年广东省戏剧曲艺花会,并针对2025年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做好创作孵化。

招标金额:¥******元(上限价)

注:上述预算金额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中标

评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评分细则。

招标条件:具有相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

4.投标产品必须完全响应“珠海市文化馆《2024年珠海市文化馆业务人员创作扶持》项目采购需求”的指标要求。

5.投标单位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6.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须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7.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8.报名资料、投标文件材料须分开装在密封独立信封内,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见附件3)

三、报名方式:

(一)投标单位应当在公示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文化馆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17:00止(5个工作日)。

(三)报名联系事项:

采购人:珠海市文化馆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兰埔路164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56-*******

(四)开标时间:2024年5月11日9:30。

(五)开标地点:珠海市文化馆小会议室

附件:

1、珠海市文化馆《2024年珠海市文化馆业务人员创作扶持》项目采购需求

2、珠海市文化馆《2024年珠海市文化馆业务人员创作扶持》项目评分细则

3、珠海市文化馆《2024年珠海市文化馆业务人员创作扶持》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4、报名资料、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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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文化馆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文化馆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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