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复线柘荣互通口至城关连接线道路工程(K0+000~K0+320段未施工)招标公告

沈海复线柘荣互通口至城关连接线道路工程(K0+000~K0+320段未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建盛(F-2016)招字第012号
开标时间:2016-06-2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F-2016)招字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复线柘荣互通口至城关连接线道路工程(K0+000~K0+320段未施工项目) 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柘发改[2013]4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起沈海调整公路复线柘荣互通收费站,路线向北行进至规划富溪路(961县道)后,沿规划赤岭路前进至前山大道(环城路),转向西终于文昌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路面形式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道路、桥涵、配套管线、交通工程等基础设施,本次招标只对K0+000~K0+320段未段未施工进行招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
注:1、本工程需安装20根箱梁,其中12根箱梁已预制(6根已完成预应力张拉)及桥墩已完工,为了杜绝浪费,已完成的工程量经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认定质量合格。由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无条件使用原有的桥墩及预制箱梁。
2、本项目前期施工已完成的工程量保修期限由本项目中标人承担,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成本。
2.4. 招标控制价:*******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与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6月12日至 2016 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柘荣县青少年宫一楼)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 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等)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年6月 16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6年6 月 19 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时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建盛(F-2016)招字第012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向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帐户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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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柘荣县柳城北路79号
电话:138*****976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天湖大道中汇广场8栋702号
电话/传真:159*****200/ ****-*******
联系人: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柘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柘荣县建设局办公大楼(柳城东路106号)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连接线 道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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