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西安铁路局南郊住宅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太华路西铁职工公寓楼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西安铁路局南郊住宅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太华路西铁职工公寓楼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经技术审查,我站对西安铁路局南郊住宅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太华路西铁职工公寓楼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西安市政务中心水务局窗口)029-********(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锦路58号
邮 编:******
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4年4月28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特邀专家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西安铁路局南郊住宅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太华路西铁职工公寓楼安置房项目) | 陕西国铁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陕西欧科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道 | 武 哲 宁勇华 丁党鹏 | 市水保监发〔2024〕60号 | 2024.4.25 | 准予行政许可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