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康保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康保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康保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康保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 康保县财政局

1.3 釆购代理机构: 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 康保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服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康保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康保县被征地农民风险基金专户3500万元、康保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康保县被征地农民社保费专户6500万元,以上两笔资金共计*****万元,开展期限为12个月的定期存款业务,择优选择1家存放银行。

2.2 服务期限: 自代理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定期。

2.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在张家口市康保县设置经营机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供应商应持有财政部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有效文件,且可以证明其截至2023年末为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并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以及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月 8 日,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到我公司登记后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4.2 询比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4.4 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采用电子形式发送(不采用其他形式的资料发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5.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采购与招标网、康保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保县财政局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永安大街西32号

联系方式:李月玲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

联系方式:程伟娜 0313-*******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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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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