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员工工装洗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员工工装洗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员工工装洗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10:43:01
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就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员工工装洗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二、采购编号:TLYQ2024-036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员工工装洗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项目预算:18万元。以实际员工数量据实结算。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二)采购流程:按磋商采购流程。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供应商应未被宣告破产。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进行发布。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17日13:00-13:30(北京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3: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11-********【请自行明确本行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
举报邮箱:案件监督管理与审理团队<ajjdysljwb_dl@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九号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大连市民政局斜对面)。
邮 编:******
联 系 人:吴晓红、刘宏伟
电子函件: tongli_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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