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1、2、3包

某部2024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1、2、3包

发布正文:

某单位2024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4-JLZLCF-W102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二、项目编号:2024-JLZLCF-W1021三、项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四、项目概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服务期限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蔬菜、水果、豆制品类

1

600

一年

陕西省宝鸡市

2

干调、牛奶、燃料类

1

560

3

畜肉、禽蛋、水产冻品类

1

1100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的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加工、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配送的副食,从出厂开始到采购人食用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储保鲜,确保卫生安全和新鲜;

4.如遇国家和军队关于副食品配送的相关政策调整,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报名即视为认可)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电子版二维码);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 有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 供应商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和良好的企业信誉以及稳定货源、配送能力和应急配送快速反应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有固定的货物储存仓库且不得小于300平,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供应商处罚名单”处罚期内、“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的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需提供以下资质证书:

包组一: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组二: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组三: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报名须知

(一)在截止报名时间后,由采购单位组织将对所有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经采购单位确认考察合格后,予以发放招标文件,不合格的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二)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三)投标人在线上报名。

(四)申领方式:供应商报名需要编辑文字“XX公司报名参加XX项目(XX)联系人XX、电话XX、报名标段XX”发送短信至198*****096,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或专人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未按要求递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98*****096@163.com。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非此时间内请勿打扰。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的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12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其他方式递交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九、实地考场

(一)招标方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报名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开标评审时将考察相关材料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参考)。

(二)考察时间:2024年5月17日8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5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某单位

(二)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

(三)联系人:陈先生/代先生

(四)联系电话:198*****096/173*****020

2024年5月6日

,陕西,宝鸡市,宝鸡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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