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铁路沿线综合环境质量维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铁路沿线综合环境质量维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翔安区铁路沿线综合环境质量维护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铁路沿线综合环境质量维护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铁路沿线综合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巩固维护我区境内铁路沿线整洁美观、房屋和山水林田湖草协调、富有地域特色的环境质量,防止成片垃圾堆积、黄土裸露、青山挂白(含坟墓裸露)、工地乱堆放、乱搭乱建、零星裸房等“回潮”问题。
  二、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聚焦环境问题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铁路沿线环境的维护管理。以下职责分工如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是:(1)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渣土及其他废弃物;(3)按照规定向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申报所产生的生活垃圾;(4)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条例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资规局翔安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卫健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筑废土管理
  我区城镇规划区内建筑废土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由建设单位和个人负责收集、清运和处置。
  区渣土办协调、指导全区建筑废土管理工作。建设与交通、市政园林、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废土进行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资规局翔安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各片区分指挥部、翔安供电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园林绿化保护管理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规定,厦门市实行园林绿化保护责任人制度。园林绿化保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公园绿地由公园管理单位负责;(2)全区市政道路绿地及已移交的公路绿地由区市政园林绿化部门负责;(3)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由其经营或者管理单位负责;(4)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绿地由该单位负责;(5)居住区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养护管理单位负责;(6)其他绿地、零星树木,以及保护管理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绿地、树木,由镇(街)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园林绿化部门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工作。园林绿化部门所属的园林绿化专业管理单位依照规定权限具体负责园林绿化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资规局翔安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建设与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各扬尘防治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
  翔安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环委办形势分析会、示范点观摩学习、工地扬尘督导帮扶、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法宣贯、走航监测、环保网格化培训工作。
  区建设与交通局牵头负责协调指导各类在建工地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交通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防治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道路维护修缮、城市道路地下市政管线、市政提升、园林绿化等工程扬尘防治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利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片区分指挥部、各区属国企负责各自项目工地扬尘防治工作。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翔安供电中心负责所属电力、电力管线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在建、拆除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查处工作。
  各镇(街)负责辖区内各类在建、拆除工地的扬尘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工地(含市属工地)扬尘污染的日常巡查。(责任单位:各镇(街),资规局翔安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各片区分指挥部、翔安供电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山体裸露修复
  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矿山开采“青山挂白”的治理;因公路、铁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的山体“青山挂白”,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项目业主恢复治理;因房地产等开发建设造成的山体“青山挂白”,由建设部门负责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恢复治理;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山体“青山挂白”,由水土保持部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行修复。因修坟造墓造成的山体“青山挂白”,按照占地类型,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规建墓行为和修复山体,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协调处置及骨灰安置工作;因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造成的山体“青山挂白”,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造林修复;因林木采伐或山体滑坡造成的山体“青山挂白”,由资源规划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造林修复。(责任单位:各镇(街),资规局翔安分局、区民政局、建设与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新增两违治理
  根据《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治理新增两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治理新增两违工作。各镇(街)应合理整合辖区内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城管执法中队和各村(居)等单位人员组建网格化巡查队伍,有序开展新增两违的巡查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范围内住宅小区、别墅区等物业装修过程进行巡查监督,一旦发现新增两违,及时组织、协调辖区相关部门依法拆除。各村(居)要严格按照网格化巡查机制要求落实巡查、制止、报告等处置责任,认真填写巡查日记,积极配合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新增两违。
  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建设与交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据职责权限严控新增两违,严格落实巡查、制止、报告、处置等职责。具有行政许可权力的职能部门对其审批的项目依法履行批后监管职责。在批后监管过程中,发现未按许可内容建设导致新增两违的,应及时履行制止、报告、处置等职责。(责任单位:各镇(街),资规局翔安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厦门市农村房前屋后治理有关工作要求,各镇(街)负责实施本辖区农村房前屋后环境治理,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城管执法、建设与交通、市政园林、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出台政策指引。
  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镇(街)负责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规划许可、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农村村民自建房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建房人应向镇(街)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镇(街)从宅基地管理、规划验收、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等方面统一组织竣工验收。违反宅基地管理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不符合质量安全或风貌管控要求的,应依法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督促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镇(街),资规局翔安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铁路沿线AI监控系统日常维护管理
  依托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厦门市铁路沿线AI监控系统,对铁路沿线市容环境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区域监控覆盖,将视频流接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发现市容环境问题,将发现问题派发至属地镇(街)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铁路沿线环境维护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事件处置遵循“联动调度、辖区兜底、全程跟踪”、“依法、及时、高效”解决问题的原则。铁路部门负责铁路红线内违规事件警报指令的处置及反馈工作,各镇(街)负责铁路红线外属地内违规事件警报指令的处置及反馈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力度。
  (一)落实定人定责
  建立“双段长”责任制,沿线(城区内每1公里、城区外每5公里)设铁路运营单位和镇(街)相关负责人各1名作为段长,公布“双段长”人员名单,明确“双段长”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中的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工作职责,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定期对“双段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强化日常管理
  各镇(街)要制定出台铁路沿线环境的综合性管理制度,建立“职责分工到位、队伍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的铁路沿线环境日常巡查维护闭合机制,及时签收、处置(办理)、反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派发的各类指令。
  (三)建立考评制度
  区考评办要建立铁路沿线村庄(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情况月考评制度,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要求考评结果未达到优秀的村庄(社区)限期整改。铁路沿线各镇(街)管辖范围由区巩固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专项行动指挥部牵头组织考评。
  (四)深化联合执法
  各镇(街)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建筑废土文明运输、园林绿地保护管理、村庄建筑风貌管控、耕地保护工作,联合区市政园林、建设与交通、城管执法、交警、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属地监管。
  (五)加强工作监督
  各镇(街)要建立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发动群众举报铁路沿线环境问题,及时查实反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区级依托包片负责工作机制,由区巩固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专项行动指挥部牵头组织包片负责单位开展综合督导,每季度督导一次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包括查看制度落实和现场抽查);区巩固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专项行动指挥部每半年通过铁路沿线监控系统或拍摄沿线环境影像视频检查环境维护情况,梳理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六)创新工作机制
  推广市场化管理养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养护,鼓励企业、名人和干部群众认管认养。各镇(街)要通过征用、租用、土地流转等措施落实绿化用地,完善管理养护制度。
  (七)做好宣传引导
  将铁路沿线周边小区、村庄建立的铁路沿线管理业主委员会及社区自管会小组等引导成为常设机构,将房前屋后、公共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内容纳入社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约束;将农村建裸房、私搭乱建以及乱丢垃圾等现象整治纳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增强沿线群众的自律意识。
  四、总结提升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日常巡查、过程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巩固铁路沿线环境质量整治成果,把铁路沿线人居环境打造成为翔安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二)加强部门联动
  各镇(街)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维护管理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推广优秀经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进一步规范铁路沿线环境维护管理制度。
  (三)发挥舆论引导
  加强对维护市容市貌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对乱搭乱建、随意倾倒建筑废土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同时,积极宣传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好人好事,营造人人参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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