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医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医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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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医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CXZBCG-2024-14)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本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医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 万元, 招标人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 医护工作服(夏、冬装);病号服(夏、冬装);床上用品(三件套、枕芯等);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医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001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医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
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有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的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
量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可提
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
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
应的免税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2)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8.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合法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指定产品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制造商的正
式授权书;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5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西双版纳诚
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的委托, 对“西双版纳精神卫
生防治中心医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谈判资格或完成项目能力、
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医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CXZBCG-2024-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280000.00 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5.最高限价: 280000.00 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6.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7.采购需求:医护工作服(夏、冬装);病号服(夏、冬装);床上用品(三件套、枕芯等);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8.质量要求: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
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并完全符合行业规范、质量性能符合医院的使用需求。所投标产品应提
供详细的技术资料,符合医疗行业工作服使用规范,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401-2010》、《职业服装通用技术规范》 。
9.交货期承诺: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产品送达医院指定地点。
10.交货地点: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指定地点。
11.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
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有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的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
量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可提
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
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
应的免税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2)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8.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合法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指定产品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制造商的正
式授权书;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请各供应商于 2024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5 月 08 日,每日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3.方式:现场获取。
4.竞争性谈判文件费: 4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报名人员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显
示报名人员或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报名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四、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2.谈判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相关费用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 55 号
联 系 人:李然昌

话: 18206915232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联 系 人:余萌
电 话: 0691-2125488、15887609119

箱: 1286400637@qq.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招 标 人: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址: 景洪市么龙路 55 号
联 系 人: 李然昌

话: 1820691523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联 系 人: 余萌

话: 0691-2125488
电子邮件: 12864006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医用低值易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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