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焦环文〔2024〕23号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

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从业行为,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复核发现,1份环评文件存在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相关规定,对1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1名编制主持人予以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表

2024年4月29日

附 件

2023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表

环评文件

名称

建设

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失信记分

依据

审批

部门

年产300万平方米纸质包装项目

河南东风包装印刷公司

1、缺少显影液的化学成分说明; 2、产排污环节分析、源强核算过程中,遗漏了橡皮布清洗还原的环节,导致VOCs排放量核算内容不全,并遗漏废清洗还原液危险废物识别内容。以上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三的相关要求。

郑州容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MA40REHR9Q)

编制

主持人:

李猛猛,BH******

5分

5分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武陟分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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