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招 租 公 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集团房产管理统一要求,拟对青浦区章浜路17号、青浦区商周公路125号、青浦区商周公路127号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1. 青浦区章浜路17号房屋,出租房屋建筑面积181.26平方米。

2. 青浦区商周公路125号房屋,出租房屋建筑面积33.81平方米。

3. 青浦区商周公路127号房屋,出租房屋建筑面积106.57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

1—5年,合同期满后按集团相关规定再进行公开招租。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开标方式

(一)标的底价:设租金底价,第一年租金为标的底价也是最低限价

1.青浦区章浜路17号房屋(起租价=14.5552万元/年),低于最低限价为废标。该房屋第二、第三年租金按照市场实际设定增幅,具体由合同双方商议确定。

2.青浦区商周公路125号房屋(起租价=1.2341万元/年),低于最低限价为废标。该房屋第二、第三年租金按照市场实际设定增幅,具体由合同双方商议确定。

3.青浦区商周公路127号房屋(起租价=3.3063万元/年),低于最低限价为废标。该房屋第二、第三年租金按照市场实际设定增幅,具体由合同双方商议确定。

(二)开标方式:实行一次性报价(密封),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最高报价,由并列最高报价者现场再次报价(密封),但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以最高报价者中标。

(三)中标公示结束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交房期为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房屋租金的50%,以后每半年度房屋租金均提前30日付清。


四、报名者条件

(一)受让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二)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有意承租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交纳保证金报名,取得正式租赁权招租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二)地点:青浦区五厍浜路111号

(三)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支付3000元;

(四)保证金退还:

1、公开招租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备案后直接转成支付第一年租金,不足部分自合同签定后10日内补交。


六、现场查看

(一)查看时间:2024年5月10日统一查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也可自行查看)。

(二)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8306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八、特别告知

(一)本次招租青浦区3处标的物,意向承租人不得进行转租;

(二)意向承租人自行完善内、外部配套环境建设及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承租后具体装潢施工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三)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九、公告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下午五点


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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