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部审计的询价函

关于开展内部审计的询价函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局属部分单位开展内部审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

1.合肥市房地产信息管理中心清产核资审计;

2.合肥市房地产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离任审计;

3.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清产核资审计;

4.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负责人离任审计;

5.合肥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清产核资审计;

6.合肥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负责人离任审计。

(二)项目内容

1.对合肥市房地产信息管理中心、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和合肥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有关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清查、评估;

2.对合肥市房地产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负责人和合肥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三)有关要求

此次三家局属单位清产核资审计和负责人离任审计需同时进行,中标单位签订协议后15日内完成审计任务,提交完整的审计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须为合肥市财务审查类框架协议中的中标单位,具体以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合财购〔2023〕91号)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总报价不超过******元(含)。

(四)对被审计单位及本次审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五)审计机构需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并确立一名联系人,并注明联系方式,按规定盖骑缝章做好密封。

三、投标报价

(一)拟投标报价的单位请在2024年5月9日17:30前,向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综合报价)。

(二)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三)纸质文件还需包括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诚信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5.实施方案,包括进度目标、人员配备等。

四、评审方式

我局内部审计询价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在符合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报价即为委托审计的合同价。

五、其他事项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报价文件送达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党委(庐阳区宿州路252号,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303室),逾期不候。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地点为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四楼会议室。(联系人:缪先生,电话:0551-********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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