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海湖院区门面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海湖院区门面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为使本次门面招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毕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海湖院区门面公开竞价招租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简介

1.出租人: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标的房屋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报名流程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11日下午18:00止。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开行路三十米大道东园小区62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祥东:150*****053 王佩瑶:185*****601

3.报名所需资料

(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所有资料均须加盖鲜章。

4.报名资料审核

(1)工作人员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对象同步发放报名回执。竞价当日,报名成功的竞价人需持报名回执等证明材料作为凭证进入会场。

(2)所有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不得涂改且必须齐全、真实、无误,如有缺少、虚假、错误的,自行承担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竞价流程及规则

(一)踏勘和答疑

1自行踏勘

有意向的竞价人自行查看门面现状,自行评估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现状是否符合自身经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与竞价。

2.集中踏勘

在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上午10时、下午3点,我司工作人员组织开展集中踏勘,引导有意向的竞价人进行现场勘察并了解门面的相关情况,有意向的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达现场。

3.有意向的竞价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现场竞价

1.竞价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10时开始

2.竞价地点:毕节市汇金中心7楼会议室

3.现场签到:竞价人(授权委托人)携报名回执证明于5月12日上午9:30前到达现场。未参与现场竞价的视为自行放弃。

4.竞价程序:

(1)竞价工作在竞价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每间门面逐一竞价,在开始竞价后竞价人进行叫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其余叫价无效),每一位竞价人叫价成功后,竞价时间归零重新计时,每次竞价时间为2分钟,在2分钟结束后无人出价,则最后一名叫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2)竞价人在竞价时的所有竞价报价不得低于设定的招租底价,低于招租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某一门面只有一个竞价人的,竞价人的报价等于或大于招租底价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人参与竞价的,则该竞价人为该门面承租权的成交候选人。

(4)同一个门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价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最高报价者为该门面承租权的成交候选人。

(5)此次竞价报价为第一年(12个月)的租金。

(6)同一竞价者允许同时参加多个标的的竞价。

(7)成交候选人确定后,按规定发放《成交通知书》,在七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和押金,并领取入住通知单,办理相关手续。

(8)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和状况与招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或基本状况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和现状为准,不影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成交租金,实际缴纳的年租金为成交单价×实际面积×12月计取。

(9)门面租期为5年,第一,二年租金不变,第三年起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6%。

三、竞价保证金的缴交

(一)竞价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回执)

缴纳标准:每个报名对象收取*****元人民币作为竞价保证金。

缴纳方式:竞价申请人须在本次门面公开竞价报名期限内,按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号,通过转账、柜台缴存等方式向我司缴交竞价保证金。

开户单位: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七星关支行

银行账号:237*****040******

1.凡报名成功并参加竞价的对象,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未竞价成功的对象,在竞价招租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持竞价保证金缴纳回执办理退还手续(无息退还),原路径退回。

2.凡竞租成功后,放弃中标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竞价人,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四、其他须了解和注意的事项

(一)情况告知

1.报名对象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和经营业态的要求,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屋现状和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等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报名对象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

2.门面根据规划的面积大小进行竞价招租,中标承租人应按照甲方要求对门面进行隔离,相邻门面双方共同出资。

3.承租人利用房屋的外墙设置广告、招牌等,须按照大小、字体、配色等要求将方案经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设置的广告、招牌必须用于自身经营。禁止医院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

(二)其他事项

1.经审查或经他人举报、投诉,一经查实竞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价资格,骗取竞得的,竞得无效,同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所提交的竞价申请资料存在虚假、与实际不相符的。

(3)竞价人在参与竞价的任何阶段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签订合同时须交纳五年总租金的5%作为押金,合同到期经我司验收通过后,可退还,租金按年支付,采取先付后用方式。

3.承租人拟经营业态需符合我司业态规划,必须合法经营,禁止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禁止从事易燃易爆品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经营有污染环境、扰民等的项目和业态。

4.承租人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不得未经过我司同意就进行转分租,如经发现直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5.如需对现有配备的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等,由此产生的手续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不得影响其他相邻门面的功能实用,不能存在安全隐患。迁离、退还该房屋时不得拆除前述设施。

6.经营活动所需办理的消防、环保、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城管、广告等行政许可或备案等手续,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需在门面内自行安装空气调节系统、门面外墙处装设招牌的(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安装前须事先获得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核准。

7.租赁期间,承租人提前解约的,务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第一时间通知我司,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解约,不得转租、转让。擅自提前退租的,不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8.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租金底价表.pdf

平面图.zip

门面照片.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医院 医院 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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