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5月6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5月6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5-******* 传 真:0475-*******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辽市优盛达乳制品有限公司项目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西

通辽市优盛达乳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青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73㎡。租赁闲置厂区,利用厂区内1座现有车间(1#奶制品车间)、1座3层砖混综合楼(1层作为牛肉干生产车间)、新建1座2#奶制品车间。以生牛奶及冷冻牛肉为原料,生产奶皮子、奶豆腐、巴氏奶酸奶等乳制品*****t/a,牛肉干165t/a。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软化废水、软水装置反冲洗废水、储罐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乳清。项目生产废水均排入110m3/d的“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2)表3肉制品加工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道水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

(2)生活污水

该部分废水排入10m3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道水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奶豆腐发酵酸化废气、生产过程中牛乳特有的香味和牛肉干熟制废气。

(1)奶豆腐发酵酸化废气

奶豆腐生产过程中发酵酸化工序会产生少量芳香味的发酵废气,该过程为自然发酵,不添加发酵剂。本项目奶豆腐发酵酸化过程不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产生CO2、水蒸气和少量芳香味的发酵废气(主要成分有机酸和酯类物质,如乳酸、醋酸、甲酸、丙酸、乙酸乙酯等)。该部分废气产生量较小,可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放至室外,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奶豆腐、奶皮子加热熟制和冷却定型过程废气

奶豆腐、奶皮子加热熟制和冷却定型过程会产生牛乳特有的奶香味儿,主要是牛奶中的脂肪球颗粒和短链脂肪酸在水相胶体蛋白中乳化,形成了令人愉悦的奶香味。该部分废气产生量较小,可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放至室外,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牛肉干熟制废气

牛肉干熟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饮食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经饮食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0m高排气筒(DA001)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牛肉干熟制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

(4)污水处理设施废气

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管线收集后,由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DA002),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标准限值要求。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自然通风措施,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箱式电阻炉、通风橱风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等工作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采取软连接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夜间不运行。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昼间≤60dB(A)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油、废树脂、清洗剂废容器、废油脂、污泥、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工作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烟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油、牛肉干炸制定期更换的废油、不合格产品委托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处置;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气浮产生的废油脂、污泥委托有机肥生产企业处置;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清洗剂废容器由供货厂家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控处理,确定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设施、防渗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综合楼、厂区地面等为简单防渗。危废暂存间铺设素土夯实+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膜+10cmC30P8混凝土,渗透系数≤10-10cm/s。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防渗化粪池等,利用10cmC30P6混凝土进行防渗,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不锈钢结构,渗透系数≤1×10-7cm/s。综合楼、厂区地面等地面硬化。本项目将有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及设施降到最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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