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小型消防车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小型消防车招标公告


泗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书编号:SYZB[2016]95号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泗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泗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泗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SYZB[2016]9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王集镇、新袁镇二级政府专职队小型消防车辆各1辆及随车器材,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价为113.8万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必须从事消防设备并有相关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者是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具有销售和生产此类产品的资质证明,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销售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或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三)投标车辆须为国家车型公告目录及机动车环保公告内车辆,且车型通过3C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定型产品,并检验测试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必须有3C认证书(公安部消防3C网可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所提供消防产品需符合相关市场准入规定,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检测(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

(七)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五、报名要求:

申请人应于2016年6月12 日8:30至 6月16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一)法人委托书;

(二)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 7月 4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 4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雷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7月 4日14:30

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三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180*****296 0527-********

联系地址: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泗阳县上海中路60-7号,逸景嘉园西大门北侧)

邮政编码:223700

采购人及联系电话:岳龙(138*****1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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