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报销费控系统接续开发(公司)项目
(招标编号:ZKGL-2024-CCFW2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报销费控系统接续开发(公司)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报销费控系统接续开发(公司)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报销费控系统接续开发(公司)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真实
合理有效且年度间数据一致,不一致的附注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
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
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
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
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 34430988@qq.com
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 10 楼 1007 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 10 楼 1007 室
七、其他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报销费控系统接续开发(公司)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GL-2024-CCFW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报销费控系统接续开发(公司)项目已由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报销费控系统接续开发(公司)项目;
2.2 招标内容:按照招标人业务需求,建设吉林工业企业智能报销费控系统接续开发(公司)
系统,包括整个系统的组织、开发、集成、安装、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维护和服务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服务周期: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8 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至少 3 个月以
上进行终验;
2.4 服务地点: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 795 号);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真实
合理有效且年度间数据一致,不一致的附注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
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
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
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
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 34430988@qq.com 邮箱,并同时拨
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 版,
所有资料扫描一个 PDF: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
标书款请汇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汇鑫支行
账号:22050100430100000243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
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递交
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 10 楼 1007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 795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 10 楼 1008 室
联 系 人:张艳艳、孙骁舰
电话:0431-885102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 79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 10 楼 1008 室
联 系 人: 张艳艳、孙骁舰
电 话: 0431-8851022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