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公路局S241腾冲-猴桥公路K47++756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
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ZB-23034-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目竞
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9.986107 万元,
招标人为保山公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
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
目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
目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
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有较好的信誉和施
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
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 B 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个公路沥青混凝土
路面工程施工或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至少担任过 1 个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或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的
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
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
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4、企业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 1 个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或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5、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1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
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
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
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
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6)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交建设便(2023 年)11 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45 家企业
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涉嫌的 245 家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已分类处置的或以养护资质报名的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
区梨花路 3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
区梨花路 38 号)
七、其他
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护项目已具备采
购条件,采购人为保山公路局,项目资金已落实,邀请有相应实力的磋商单位参加竞争性磋
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养
护项目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工作内容:对保山公路局 S241 腾冲-猴桥公路 K47+000-K57+756 段及中缅友谊隧道日常
养护项目进行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质量要求:满足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JTGF80/2-2017)、《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1.5 计划工期:12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6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30
日(开、交工日期按实际情况确定);
1.6 安全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交
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2017 年第 25 号令的相关规
定。
1.7 建设地点:腾冲市境内。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有较好的信誉和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2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
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 B 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个公路沥青混凝土
路面工程施工或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至少担任过 1 个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或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的
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2.3 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
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
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2.4 企业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至少完成过 1 个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或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
绩。
2.5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6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1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7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
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
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
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
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6)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交建设便(2023 年)11 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45 家企业
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涉嫌的 245 家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已分类处置的或以养护资质报名的除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你单位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邮箱 372041908@qq.com 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保山公路
局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
4.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保山公路局四楼
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时,与每一位磋商申请人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保山
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保山公路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
邮 编:678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875-22343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871-63395135、15911518400
传 真:0871-65015383
电 子 邮 箱:372041908@qq.com
2024 年 5 月 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公路局纪委;保山公路局监察审计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公路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875-22343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 433 号 41 幢 201 室
联 系 人: 谢工
电 话: 0871-63395135
电子邮件: 3720419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