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两客一危”企业安全检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全省“两客一危”企业安全检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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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全省“两客一危”企业安全检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5-06 至 2024-05-11
撰写单位: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朱友梁
(2024年全省“两客一危”企业安全检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全省“两客一危”企业安全检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全省“两客一危”企业安全检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2024年10月底之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检查组织:

(一)检查对象:全省300家“两客一危”企业。

(二)检查时间:5-10月。

(三)检查内容: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聚焦道路运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合《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JT/T 1482-2023),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

1.基础管理:企业资质条件(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费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从业人员及车辆管理、动态监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应急管理、事故报告与处理等。

2.现场管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设施、应急装备、消防器材、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危货车辆停车场地、危货运输电子运单及安全卡、车辆安全标志灯、标志牌安装等。

(四)工作方法:采取查内业资料、人员访谈、教育培训、现场检查及仪器测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包括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记录、安全费用提取使用、风险辨识清单或数据库、风险管控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排查治理台账等,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通过与不少于2名相关人员座谈,了解相关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知识、岗位安全职责、危险因素以及应急处置等内容的了解掌握情况;通过现场抽查不少于5台车辆,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人员与车辆证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等,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集中)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帮助其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真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企业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现场反馈问题和隐患情况。每地区检查结束后,省厅向该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情况。检查工作整体完成后,形成工作总报告。

四、成果

1.完成300家“两客一危”企业安全检查服务,提交每家企业检查记录及问题隐患清单(含法律依据和处罚依据);

2.完成300家“两客一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3.完成安全检查服务总报告以及14市分报告编制,报告应包含检查工作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底之前完成工作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系方式: 024-********(转0)
邮箱地址: gljzb_hj@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账户名称: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云浩
电 话: 024-********(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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