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代建单位询价比选的公告

关于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代建单位询价比选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开展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23〕2号)规定,经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会议研究决定,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代建单位,******元为最高限价,最低价中标。

一、项目名称

宁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包括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海洋数据传输网能力、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等四个方面。其中属于宁德市级项目投资6085.86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825.76万元;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项目投资714.6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4.41万元;自然资源部宁德海洋中心项目投资3593.3万元,自行配套资金1077.99万元。

三、比选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清源路2号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

四、邀请报价单位

宁德市交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宁德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闽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五、比选程序

1.建设单位电话方式邀请三家单位竞标。

2.建设单位现场开封并核验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单位现场确认各参选单位提供的材料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若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本项目的中选单位为1名。

六、其他

1.提交密封的比选材料。内容及顺序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价函原件;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包封要求:询价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以及“于2024年3月19日之前(指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

3.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规定时间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4.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北京时间)。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报价函

附件三:比选单位须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系建设 综合防治 海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