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京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京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已由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鄂土壤普查办发〔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京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京山鼎信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京山市。 建设规模:京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1)数据成果:包括基础数据整理、普查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2)图件成果:包括土壤分类修订方案、土壤样点分布图、土壤类型制图及报告和土壤属性制图及报告;(3)文字成果:包括土壤普查工作报告、土壤普查技术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制图及报告、耕地质量等级制图及报告、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土壤酸化专题报告、京山桥米和白花菜土壤调查专题报告、土壤志。 其他:总预算金额215万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京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1)数据成果:包括基础数据整理、普查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2)图件成果:包括土壤分类修订方案、土壤样点分布图、土壤类型制图及报告和土壤属性制图及报告;(3)文字成果:包括土壤普查工作报告、土壤普查技术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制图及报告、耕地质量等级制图及报告、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土壤酸化专题报告、京山桥米和白花菜土壤调查专题报告、土壤志。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05 00-00-00 合同估算价:215.00万元 | |||||||||||||||||||
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为215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基础条件:成果编制与汇总机构须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单位。具备从事土壤分类、土壤制图等相关专业的科研、工作经验或业绩。以往无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数据保密管理的能力与条件;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为保障成果编制质量,确保各级成果满足国家验收要求,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工作建议采取“1+N”(即一家总体负责,多家分项协作)的工作模式,“1”主要由在土壤学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成,负责成果编制与汇总的核心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数据筛选、整理和汇总、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制作,土壤志、土种志、土壤普查技术报告编写等工作;“N”主要由具备相关土壤从业经验的机构组成,可以承担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评价(报告及图件)、耕地质量等级图(报告及图件)、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报告及图件)等工作。 “1”总体负责单位须符合下列4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 ①具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技术领队; ②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0903)、地理科学类(0705)、地质学类(0709)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资格; ③具有省级以上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 ④具有地图编制甲级测绘资质且从事过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N”协同参与单位须符合下列3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 ①具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含表层或剖面)技术领队并从事过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②承担过土壤调查、耕地质量评价等项目; ③具有地图编制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职称或博士毕业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从事本行业8年以上,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学科背景;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和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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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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