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583破60号昆山鹤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失公告
2024苏0583破60号昆山鹤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失公告
昆山鹤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挂失公告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2024)苏0583破申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山鹤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鹤华建筑”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2024)苏0583破60号决定书,指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因管理人至今未接管到昆山鹤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及证件资料,现管理人予以公示挂失,具体声明如下:
昆山鹤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印章【含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顾利华)、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银行U盾、金税盘,现予以公示挂失。
特此公告!
昆山鹤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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