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绿化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THY-ZFCG-2016-007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受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监利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2016】236号文件,就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绿化项目进行竟争性谈判,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绿化项目

二、时间要求:合同签定后10日内

三、付款方式:苗木进场付50%款,所种栽苗木存活一年后付款40%,另外10%作为质保金,三年后付完。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预算金额:约50万元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主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二年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6、技术负责人须有三年以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7、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不少于3 个(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必须提供近两年(2013年、2014年或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应持有企业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谈判之日前);

10、近三年企业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外,其他的资料均为原件。并在开标时将以上全部资料交由资格审核委员会当场验证。

五、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69日至2016年6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5:00时,节假日不休),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地址:监利县人民检察院五楼行装科(容城镇华容路60号)。

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④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不少于3 个

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地点:

2016年616上午0930 时在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容城大道2492)会议室,逾时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616上午0930 时在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容城大道2492)会议室。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经理)必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容城大道249号2楼

联系 人: 朱莎

电 话: 136*****520

2016年6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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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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