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围堤道154号房产土地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河西区围堤道154号房产土地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54号房产土地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项目编号:GG012*****004
转让底价(万元):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5-06 09:00:00.0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4-05-30 17:00:00.0
咨询报名:冯尧 029-********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 ;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如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如征集到三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其他事项:

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0.2%向西部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佣金,按成交价的0.8%向提供报价系统服务的机构支付技术服务费 。

标的查勘:刘思伊 联系电话:134*****391

报名咨询:冯经理 029-********182*****441

服务监督:(029)********137*****244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54号房产土地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标的编号:GG012*****004BA01
品种:实物资产币种:人民币
转让底价(万元)万元保证金: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天津市 市辖区 河西区
坐落位置: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54号房屋证号:津(2020)河西区不动产权第*******
建筑面积:7752.11平方米目前用途:商服用地
附属设施:使用年限(年):
已用年限(年):
附加信息:土地性质为作价出资,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变更登记相关政策。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备案核准(备案)日期:2023年5月5日
转让标的账面值(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类型:法人
所属地区:天津市 市辖区 西青区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京福公路578号二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克强
注册资金(万元):注册资金币种:
所属行业:汽车制造业经营规模:大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内部审议情况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文号:2023年第6期
批准日期:2023-03-14
备注:
交易信息
竞价会名称: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54号房产土地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竞价类型:整体转让
交易状态:挂牌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标的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看样,受让登记时需向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和《承诺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项目所涉及房产及土地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标的资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刘思伊 联系电话:134*****391)。 4、本次转让标的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最终受让方需承继并履行现有租赁合同,房地产转让成功后的相关权利、义务由最终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最终受让方获得西部产权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交易凭证,并待双方移交手续完成后开始结算房屋租金收益等事宜,租金在不动产变更登记完成后次月起由最终受让方享有。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将保证金交纳至西部产权指定结算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最终受让方须同意,西部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西部产权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7、交易双方在取得西部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8、本次交易产生的转、受让双方的全部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9、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
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一)产权瑕疵事项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说明,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委托人承诺委估资产权属明确、产权无纠纷,房屋建筑面积是企业根据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与相关管理部门记载不符,评估报告应作出相应调整。无证房屋包括风机房(30㎡)、宿舍②(200㎡)、传达室(12㎡)、门房(6㎡)、厕所(50.63㎡),合计298.63㎡,均建成于1993年6月,混合结构。 (二)抵押、担保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在产权持有单位申报范围内未发现存在抵押、担保事项。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截至评估基准日,在产权持有单位申报范围内未发现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事项。 3、转让标的中房本证载建筑面积为7752.11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为8050.74平方米。 4、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本次资产转让所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支付给转让方。 5、本次转让标的房地产存在租赁事项,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权,且应按照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 。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处置方法: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西部产权云交易系统注册的本人(单位)的账户在挂牌公告期内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和账户交纳,未按要求所交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有交易所直接予以原路径退回。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00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 3、竞买者在被确认为买受人后,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全部剩余价款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竞买失败的报名者,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无息退还。 4、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意向受让资格审核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西部产权交易所将扣除项目交易保证金作为相关方的赔偿: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相关服务佣金的。4、在转让方必要的配合下,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5、《西部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交易规则》及《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处置方式:交易所将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优先扣除交易服务佣金、竞价服务佣金等服务佣金,其余部分作为转让方、代理会员等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赔偿的,利益受损方可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20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 ;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如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如征集到三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招投标(或权重报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多次报价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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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产 围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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