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ZJSHW--CSHDSN-202... | 项目名称: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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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公告内容: 中交四航局五公司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 工程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及内容: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位于衢州市,起自常山县的辉埠,终于官庄村附近,项目建设包括:航道整治里程约33.4公里;拆除天马水电站,新建白虎滩、天马、阁底和招贤4座船闸,改建桥梁5座,新建服务区1处、锚地4处,建设相应的航标、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本批次施工图为招贤船闸(总体、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招贤枢纽闸首桥和徐村大桥。 按照相关评估指南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招贤船闸(总体、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招贤枢纽闸首桥和徐村大桥的建设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技术、运行条件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作出风险综合评价。 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报价单位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以及项目所在地省、市的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一)《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条件通用要求》(JT/T 1404-2022); (二)《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风险评估指南》(JTS-T 187-2022); (三)《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设计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交公路发[2010]175号)。 四、服务项目完成工期及成果 (一)报价单位根据询价单位施工图报批进度,开展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价单位在收集完成招贤船闸、招贤枢纽闸首桥和徐村大桥施工图的相关资料后20个工作日,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8份),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经报价单位签署、署名并盖章的最终稿(5份),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成果形式: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招贤船闸、招贤枢纽闸首桥、徐村大桥)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报告通过询价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并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经询价单位审查后形成最终稿。 六、服务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 在报价单位提交报告《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招贤船闸、招贤枢纽闸首桥、徐村大桥)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最终稿时一并向询价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单位在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单位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七、双方责任 询价单位的责任 (一)如实向报价单位告知与服务有关的事实并将与服务有关的基础资料提供给报价单位,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询价单位为报价单位现场调研人员提供必要配合和协助。 (三)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报价单位支付服务费用。 报价单位的义务 (一)报价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法规、相关政策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工作。 (二)报价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份数向询价单位交付报告,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 (三)接受询价单位的验收和审查,并按照验收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四)负责做好后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在询价单位使用过程中发现差错,报价单位应及时负责更改。 (五)本项目服务成果由询价单位享有,报价单位应保护询价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询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项目成果。 (六)报价单位确保提供的服务成果和内容不存在侵害任何第三方权益的情形,否则应由报价单位处理因此导致的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未经询价单位允许,报价单位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八、服务项目完成工期及成果 (一)报价单位根据询价单位施工图报批进度,开展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价单位在收集完成招贤船闸、招贤枢纽闸首桥和徐村大桥施工图的相关资料后20个工作日,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8份),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经报价单位签署、署名并盖章的最终稿(5份),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成果形式: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招贤船闸、招贤枢纽闸首桥、徐村大桥)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 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报价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询价方所有,报价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询价方书面同意,报价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对报价方所有的技术成果权,询价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违约责任与处罚条款 1、询价方未按期提供有关基础资料,致使报价方无法进行的,成果文件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2、报价方交付的文件不符规范要求的,应根据规范要求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3、报价方未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报价方应向询价方提供负责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和法人相关证件复印件。 5、如报价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按时向询价方提交正式的报告,应当给予罚款,按项目每项不低于1000元/次。 6、报价方如因人事、资料及组织不及时等问题,致使工程不能开工或停工应按当月季度付款额度的15%处罚。 联系人:郑伊健 电话: 189*****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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